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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15-03-28 16:44:02   编辑:   来源:   评论:6
内容摘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导,认真学习《国家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抓住河北交通由大转强的大好机遇,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单招工作全局,努力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学习,不断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设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分院))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分院))

  

  主要职责:负责学问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学问水平考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科)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院办室、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部、各系(分院))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前校园宣传;考录期间现场摄像;负责校内及校外网络、报纸等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 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考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引导意见》实行。

  

  航海类专业只招男生,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身高要求不低于165cm, 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7,辩色力完全正常;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标准身高要求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辩色力完全正常。考试结束后参加身高、视力检查,按国家海事局行业标准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方进入录取阶段。

  

  电脑艺术设计和装饰艺术设计二专业不限科类,面视要求才艺更加重视美术作品和现场速描等考核。

  

  航空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和海事管理四专业面视要求形象气质佳,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各专业具体要求请登录学院单招网站查询。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 业 名 称

学制(年)

单招

计划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备注

学 院 合 计

 

1800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3

40

5000

500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5000

500

 

建筑经济管理

3

40

5000

500

 

建筑设计技术

3

40

5000

500

 

工程监理

3

40

5000

500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40

5000

500

 

铁道工程技术

3

40

5000

5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40

5000

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71

5000

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40

5000

5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25

5000

500

 

工程机械控制技术

3

25

5000

50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25

5000

500

 

汽车电子技术

3

25

5000

500

 

汽车运用技术(机动车评估与管理)

3

25

5000

500

 

汽车整形技术

3

25

5000

500

 

通用航空器维修

3

24

5000

500

 

机动车保险实务

3

25

5000

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60

5000

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5000

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0

5000

500

 

电气化铁道技术

3

40

5000

500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3

30

5000

500

 

路政管理

3

30

5000

500

 

物流管理

3

40

5000

500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40

5000

500

 

公路运输与管理(运输会计方向)

3

40

5000

500

 

电子商务

3

40

5000

500

 

网络系统管理(交通信息技术与应用方向)

3

40

5000

500

 

航空服务

3

60

7000

5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40

5000

500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3

40

5000

500

 

财务会计类

[含会计电算化、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3

50

5000

500

 

市场营销

3

70

5000

500

 

旅游管理

3

40

5000

500

 

投资与理财

3

70

5000

500

 

食品类[含粮食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

3

60

5000

5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30

5000

500

 

电脑艺术设计

3

25

6500

500

 

装饰艺术设计

3

25

6500

500

 

航海技术

3

60

5000

500

只招男生

海事管理

3

20

5000

500

 

国际邮轮乘务

3

60

5000

500

 

轮机工程技术

3

40

5000

500

只招男生

船舶工程技术

3

40

5000

500

 

  

  五、填报志愿办法

  

  1、 填报志愿形式:网上填报志愿+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14日1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一志愿相同。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5年4月16日—18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纳单招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902(工商银行),7100403(建设银行),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考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3、已确认填报志愿的考生于4月23日-2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我院学生处(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行政楼一层)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

  

  ③银行缴费收据。

  

  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10日10时-14日10时

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4月15日

核实会考成绩

学院核实会考成绩

4月16日-18日

缴费

考生到河北省内工商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领取缴费收据

4月19日-25日

公示免考名单

在学院单招网公示学问考试免考名单

4月23日-24日

领取准考证

考生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西院)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4月25日-26日

考试、面试

考生参加考试、面试(在西院)

4月27日5月3日

公布成绩

学院登统核实公布成绩

5月8日-11日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5月15日前

邮寄通知书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引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学问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学问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学问水平考试

  

  ①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300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对于高中考生,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学问水平考试,按260分记;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学问水平考试,学问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之前予以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其中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素描和沟通表达两部分,临摹时间90分钟,分值100,沟通表达分值100。

  

  3.免试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及加分,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4.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4月25日上午8:30-11:00

学问水平考试(笔试)

学问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4月25日下午14:00-18:00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引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依据《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不分文理科。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实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1、按学问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

  

  3、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4、学问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单招总计划不超录,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6、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9、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到未列单招的专业学习。

  

  10、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学问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我院及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学院招生办(在西院学生处)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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