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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17-03-15 11:14:48   编辑:刘佳   来源:新葡8883net   评论:1
内容摘要: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详细先容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方式、报名条件、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会考成绩折算方式以及录取办法等单招考试的详细情况。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一、学院概述

 

  1.学院全称: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代码:14280

 

  5.办学地址:河北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

 

  6.学院概况: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地处北京之东、首都之临的河北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距北京20公里,距天安门广场50余公里,是河北省内距首都最近的公办高职院校。学院总占地600余亩,总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环境优美,设施装备精良。

 

  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专业设置包括工、管、经、文、艺五大学科在内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坚持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办学道路,突出“重实践教学、重技能培养、重人格培育”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为首都经济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职技学院。学院与多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近百家企业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主要以首都经济圈为主,具有广泛的就业市场。

 

  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我院单独招生专业总数达到十八个。其中,“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撑建设专业,计算机系网络技术实验室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撑建设项目。今年我院单独招生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1—2个学期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在本专业大类内确定专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跨大类转专业学习。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98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联考

专业类

备注

1

机械设计制造类

5601

C考试三类(装备制造等所涉及专业)

含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数控技术(560103)、焊接技术与自动化(560110)、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专业

2

电子信息类

6101

J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

含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610112)、电子工艺与管理(610113)、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专业

3

计算机类

6102

J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

含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计算机系统与维护(610204)、App技术(610205)专业

4

会计

630302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5

统计与会计核算

630402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6

物流管理

630903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7

市场营销

630701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8

报关与国际货运

630506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9

旅游类

6401

E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

含旅游管理(640101)、酒店管理(640105)专业

10

空中乘务

600405

B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

  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单招报名结束后由院校制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公布。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2017年高职单招对象为取得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引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要求: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1.60m以上,男1.70m以上,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

 

四、选择考试类、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类选择及缴费:2017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登录系统后将直接跳转到缴费界面),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按提示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150元。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再更改。未按时成功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

 

  (二)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在各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对应专业考试类的牵头院校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具体内容详见我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教师、相关院校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行。

 

  2.命题依据:学问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各专业(类)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7年4月6日至9日,高职单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由各专业类牵头院校负责,因各专业类和考生生源地类别不同,考试时间和地点也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详见我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

 

  (三)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学问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学问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390分。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型分为以下两类:

 

  1.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学问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学问考试,如未参加,则学问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学问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

 

  2.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类”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学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具体替代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三校生(中专、技校和职教生)如报考统考高职单招专业,须按普通高考报名。

 

  具体考试内容规定详见各专业类联考牵头院校官方网站公布的联考实施方案或登录我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四)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在各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联考牵头院校招生办提出复核申请(具体要求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完报考类别和缴费后,还须于4月1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七、志愿填报

 

  2017年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平行录取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考试类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该考试类所包含的院校及专业志愿。

 

  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一)一志愿填报: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二)二志愿填报: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八、录取

 

  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一)录取时间安排

 

  4月22日14时至25日12时,一志愿录取;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4月28日8时至29日17时,二志愿录取;4月30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二)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折算办法由各联考牵头院校确定(折算办法出台后,请考生登录学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2.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6]20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免试条件见第六大点要求),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3.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

 

  4.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按学问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5.学问考试(免试学生除外)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6.若某专业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有缺额计划,则进行二志愿征集。一、二志愿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九、毕业生待遇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二)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年。

 

十二、资助和奖励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评定和颁发。同时,学院设有若干种校内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生活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三、联系方式

 

  1.地址:河北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邮编:0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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