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冀中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冀中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410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南校区)定州市刀枪街3号;(北校区)定州市北门街。
一、学校概况
冀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保定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会计、建筑、机电、汽车、计算机、旅游等20个高职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在校生6000余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取得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须参加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引导意见》标准。
(二)身体条件要求
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色盲、口吃、脊柱侧弯、手指残缺者不宜报考;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前教育,400人。
四、报考办法、缴费、准考证发放及志愿填报
(一)身份界定和报名
8月5日9点至8月6日17点,集中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报名。
1.身份界定。报考人员须携带有幼儿园园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幼儿园专任教师身份界定表》,到幼儿园所在地的县(市、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身份界定。
2.报名。通过身份界定的报考人员,持一式两份《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幼儿园专任教师身份界定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留存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在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缴纳考务费
考生须于8月10日9:00-11日17:00,登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务费,缴费金额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再退还考务费。
(三)体检
考生要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要求参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9〕8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实行。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四)准考证打印
已顺利完成身份界定和报名,并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足额缴付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8月27日9时——8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志愿填报
9月13日9:00至17:00,考生登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高职扩招面向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志愿填报端口”填报志愿。9月21日9:00至17:00,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9月22日9:00至17:00,考生按照相同方式填报二志愿。9月26日9:00至17:00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科目设置为职业综合素养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个科目,满分750分。职业综合素养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4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分值350分。
2.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2019年8月31日 |
9:00-11:00 |
职业综合素养 |
笔试 |
13:0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面试 |
3.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
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于2019年9月10日9:00至11日17:00,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12日9:00至17:00向高职扩招(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联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受应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0311-89630662。
六、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本次高职扩招(面向在职幼儿园专任教师)专项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引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单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4.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教学管理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单独编班。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南校区每年500元/生;北校区每年800元/生(不需要住宿的,不再收取)。
九、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冀中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2581605 2587705
传 真:0312-2587700
邮政编码:0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