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须知
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须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18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14号)规定,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
一、报名条件。
二、身份类别的申请及确定。
考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以及高职扩招院校分类确定的录取标准、分类制定的教学安排等内容,进行身份类别的申请及确认工作。考生身份类别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教育部门负责在岗幼儿园教师的宣传动员和身份界定工作,并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宣传动员和身份界定工作;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直接报名。
各类人群具体界定标准为: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有退伍证,同时持《河北省2020年高职扩招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附件1);
(2)下岗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且进行过失业登记。
(3)农民工须本人户籍在农村,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报名时需持工资流水等工资性收入证明)。
(4)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须出具本人下列证书之一:培训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职毕业证书。
(5)基层农技人员须持有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具的基层农技人员证明。
(6)企业员工须持有企业同意参加学习的证明。
(7)在岗幼儿园教师须持有河北省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园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幼儿园专任教师身份界定表》(附件2)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8)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为2020年6月1日前在职、1980年6月1日后出生人员;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为户籍在本乡、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携带《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附件3)或《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附件4)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三、报名时间。
9月25日9时至9月30日12时。
四、报名流程。
五、体检。
参加此次高职扩招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体检工作于10月10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考生要按时到各报名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医院要求缴纳体检费。
六、考试和录取。
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由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录取情况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5。
特别提醒:1.考生完成专项报名后,可向有意向报考的院校进行联系,也可于9月25日起,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院校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生院校进行报考。报考时需持《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
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从新葡8883net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打印《2020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
2.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各报名点及院校的疫情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食宿,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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